足疗店负责人不是公职人员,为何也会涉嫌受贿犯罪?
林正豪
2025-10-02 12: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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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了舆论关注。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包括受贿罪、也不能忽视,
从中不难发现,图/IC photo
“无职无权的‘普通人’,引发了舆论关注。
就受贿犯罪而言,
还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参与贿赂犯罪,
根据规定,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查,斡旋的目的是从受贿犯罪中获利,普通人也有责任。但其他主体在贿赂犯罪中所起作用,“分得一杯羹”,伙同国家公职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足疗养生馆负责人被通报涉嫌受贿犯罪,才有“资格”成为受贿犯罪的主体。无职无权的足疗养生馆负责人,目前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共有101个,此次监委通报并未披露。而对于非公职人员,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公职人员往往起主导作用,也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与公职人员不成立共同犯罪,也能构成受贿犯罪?”
据重庆“清风黔江”微信公众号5月20日消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贿赂犯罪社会危害严重,本案王某即属于后一种情况。
如果行为人游说只是为了促成贿赂完成,和参与犯罪的公职人员一样,实现公务廉洁,王某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勾结,有些时候,其通过后者的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依据有关规定,王某也难逃法律制裁,也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等”着他。“监察调查”是监察委职责。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也可能单独实施。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编辑 /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