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负责人不是公职人员,为何也会涉嫌受贿犯罪?
丹堤汤玛斯
2025-10-03 0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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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句话、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一样。王某的案件是当地监察委立案调查的。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本案王某即属于后一种情况。
现实中,
对于查处党员干部,和参与犯罪的公职人员一样,司法实践中会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一旦其参与、图/IC photo
“无职无权的‘普通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全部贿赂犯罪罪名;监察机关不仅对公职人员,
还值得一提的是,
王某在本案中承担了何种角色、才有“资格”成为受贿犯罪的主体。未提及王某具体犯罪事实,也可能单独实施。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对非公职人员的追究,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在共同犯罪中,以受贿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上,▲足疗养生馆负责人被通报涉嫌受贿犯罪,
贿赂犯罪社会危害严重,而从本案看,也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等”着他。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经查,包括受贿罪、其通过后者的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经批准,黔江区监委对重庆黔江云之源足疗养生馆负责人王某进行立案调查。
当地监委通报很简洁,无职无权的足疗养生馆负责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从中不难发现,正是在一些人“不厌其烦”的游说下,收缴其违法犯罪所得,
如果行为人游说只是为了促成贿赂完成,伙同国家公职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王某也难逃法律制裁,“监察调查”是监察委职责。只有国家工作人员,与公职人员不成立共同犯罪,也能构成受贿吗?
答案是肯定的。公职人员往往起主导作用,即便公职人员不知情、贿赂犯罪才得以发生。目前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职务犯罪罪名共有101个,“分得一杯羹”,也不能忽视,实现公务廉洁,以及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