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三、绩效评价方案另行约定。

(七)返投要求

基金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内容全面性、

(八)投资金额及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以下简称“基金”),理财产品、

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电子版材料、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