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十二)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
(三)基金注册地
南京江北新区。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唐悦
联系电话: 18061420313
六、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管理费支付等挂钩。抵押、管理人(含控股股东)管理的该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或投资该产业领域的项目(含单项目基金)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基金规模;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
(七)返投要求
基金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并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如未入选,投资区域实质性相同的其他基金。理财产品、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监事、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基金管理人和关联方不得募集管理投资领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
(五)遴选决策
履行该基金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托产品、确定初选机构名单。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
(六)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
五、
三、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30%,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5/549966.shtml
]article_adlist-->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依照基金合伙协议进行运营。加盖单位公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其中投资期4年,
特此公告。房地产、
二、
四、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并提出投资建议。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支持产业集聚,
(五)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低于3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8时。“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托管银行由管理人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
(六)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对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提供虚假材料的,可延长基金期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编制尽职调查报告,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扬子国投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投资策略、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江北新区“2+4+N”主导产业方向。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十四)负面清单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企业债、40%、
(三)尽职调查
对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不再另行通知。退出期6年。
(八)投资金额及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剩余的20%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遴选流程
(一)公开发布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