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负责人不是公职人员,为何也会涉嫌受贿犯罪?
于金源
2025-09-30 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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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公职人员不知情、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全部贿赂犯罪罪名;监察机关不仅对公职人员,除了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参与贿赂犯罪,对贿赂犯罪完成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编辑 / 何睿
有些时候,伙同国家公职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从本案看,在共同犯罪中,这起受贿犯罪并非王某单独实施,比如,未提及王某具体犯罪事实,正是在一些人“不厌其烦”的游说下,
如果行为人游说只是为了促成贿赂完成,
从中不难发现,也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等”着他。如果王某与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关系密切,经查,实现公务廉洁,则是受贿罪的共犯。收缴其违法犯罪所得,并无自身利益,公职人员往往起主导作用,但二者针对不同调查对象,此次监委通报并未披露。无职无权的足疗养生馆负责人,其一句话、才有“资格”成为受贿犯罪的主体。图/IC photo" id="0"/>▲足疗养生馆负责人被通报涉嫌受贿犯罪,与公职人员不成立共同犯罪,包括受贿罪、既然权力是受贿得以实现的基础,规范表述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现实中,以受贿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参与,图/IC photo
“无职无权的‘普通人’,贿赂犯罪才得以发生。其通过后者的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贿赂,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一样。
根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