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特此公告。骑缝章),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投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江北新区“2+4+N”主导产业方向。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房地产、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方式
申报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确定初选机构名单。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管理人(含控股股东)管理的该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或投资该产业领域的项目(含单项目基金)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基金规模;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鼓励单笔投资不超过1000万元。
三、且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十二)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法律法规、理财产品、剩余的20%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托管银行由管理人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
(六)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yzjrjj2025@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中止或终止本次遴选工作,真实性、如未入选,基金管理人和关联方不得募集管理投资领域、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抵押、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
(五)基金规模
基金认缴规模为不低于3亿元(以最终签署合伙协议为准)。证券投资基金、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支持产业集聚,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监事、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国投”)拟发起设立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
(七)返投要求
基金应将全部资金投资于南京江北新区项目。
(四)存续期限
存续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