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负责人不是公职人员,为何也会涉嫌受贿犯罪?
江玲
2025-09-28 08: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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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国家公职人员相互勾结,而且是手握一定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职身份并非构成受贿犯罪的唯一标准,这是刑法上的共同犯罪。有时也会起到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依据有关规定,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受贿双方实现贿赂的意愿可能并不强烈,伙同国家公职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非公职人员的追究,除了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参与贿赂犯罪,其一句话、
贿赂犯罪社会危害严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全部贿赂犯罪罪名;监察机关不仅对公职人员,王某行为也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王某是贿赂犯罪得以实现的一环。
从中不难发现,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撰稿 / 李曙明(法律工作者)
编辑 / 何睿
虽然目前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王某在本案中承担了何种角色、也能构成受贿吗?
答案是肯定的。图/IC photo" id="0"/>▲足疗养生馆负责人被通报涉嫌受贿犯罪,引发了舆论关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